厦门“11·25”燃气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 餐馆老板获刑三年缓刑四年
中青在线福州8月7日电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林智仁 通讯员杨长平)记者今天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获悉 ,厦门刑年备受社会关注的致死“11·25”燃气爆炸事故已于近日一审宣判 ,法院认定川菜馆老板何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燃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 ,爆炸板获price barbed wire fence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 ,事故缓刑四年。案餐
2014年11月25日8时27分 ,馆老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29号味味川菜馆发生爆炸。缓刑此次事故造成4人死亡 、厦门刑年3人受伤 ,致死4间商铺不同程度受损,燃气square hole wire mesh直接经济损失26.6万元 。爆炸板获
经调查,事故2012年底 ,案餐何某对餐馆厨房进行改造 ,馆老随后的square wire mesh 4x4mm经营中 ,尽管发生过漏气,但何某没有建立用气安全管理制度,没有指定专人对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进行管理,致使川菜馆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演变成重大事故。
爆炸当天,strong square plastic wire mesh公安人员电话联系何某